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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平台(OA)使用与管理办法(试行)

作者:初审:赵凯;复审:郭润坤;终审:沈冠娟    发布日期:2018-06-01    点击:

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
网络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平台(OA)

使用与管理办法(试行)

晋机电院〔2018〕11号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网络智能协同办公系统(以下简称“OA系统”,网址:http://60.220.246.24:8001/seeyon/index.jsp)的管理,保证其高效、安全运行,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,实现办公管理科学化、信息化的目标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、公文管理、会议管理、文档中心、个人设置、工资查询等功能,旨在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、信息共享和交流,规范管理流程,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办公效率。

第三条OA系统坚持边建设、边应用、边完善、边推广的原则。建设初期启用的协同办公项目主要有上级来文、校内公文、会议纪要、通知公告、请示报告、出差审批、请假报备、教师调课、教职工请假、租车审批、公务接待、工资查询、考勤、文档管理、会议通知等15个项目的网上流程办理。其他项目逐渐建设和推广应用。

第四条OA系统只是办公方式的改变,所涉及的办事流程均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,不得与规章制度相抵触。

第五条OA系统,主要通过点击校园网主页“内部办公”图标登录使用,辅助以通过手机下载“移动办公”、“微信协同办公”两个平台,点击图标登录使用。“内部办公”和“移动办公”可直接查看并进行处理操作,“微信协同办公”通过点击“继续访问—申请恢复”输入姓名、身份证号、ICP备案号方可转变为手机版进行查看和处理操作;或者点击“继续访问—访问原网页”进入网页版进行查看和对部分内容进行处理。

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、各单位及所有工作人员,登录帐号即员工工号,由人事处统一编制和提供。

第二章 日常办公操作流程

第七条上级来文阅处

(一)学院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分别通过“山西教育电子公文传输系统”接收上级电子来文(非涉密文件)。

(二)上级各类党群工作文件和省教育厅冠以“晋教政”编号的文件,由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从公文传输系统中筛选下载,送党委主要领导签阅,并按规定传阅、督办、归档、备查。

(三)上级各类行政工作文件(省教育厅“晋教政”编号的文件除外),由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从公文传输系统中筛选下载,送行政主要领导签阅,并按规定传阅、督办、归档、备查。

(四)从省教育厅公文传输系统下载接收的各类文件,以及通过常规渠道收到的纸质文件,视情况应逐步过渡到通过OA系统网上传办。具体流程是:电子扫描纸质文件→上传至OA系统“公文管理—收文管理—登记纸质公文—文件传阅卡”按相应流程逐个进行阅办。

(五)领导人员或工作人员通过OA系统已批阅或办理的公文,可以随时调取查看有关情况,流程为:点击“公文管理—收文管理—已办”,从“已办”中查看或督办上级来文的流转情况。

(六)上级来文办理完毕,分别由党办和院办指定的公文管理专人,负责下载归档。具体流程是:点击“文档中心—公文档案—党务/行政来文”,从文件夹中查询并打印归档。

(七)上级来文下载归档,原则上每月集中处理一次,于下月10日前完成。下载归档的文件应包括文件全文和领导批阅的文件传阅卡页面。

(八)涉密文件严格执行保密管理有关规定,严禁通过OA系统办理。

第八条校内文件发布与阅处

(一)学院内部通过OA系统发文,具体流程为:部门拟稿→分管院领导审核→党办(党群类)院办(行政类)核稿→书记(党群类)院长(行政类)签发→党办/院办制作公文→党办/院办通过OA系统,在页面右上框“校内公文”栏目授权发布。

(二)学院各部门、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可通过OA系统查阅、下载使用学院发布的公文。具体流程为:点击OA系统“校内公文”或“会议纪要”→“更多”查询。

(三)学院党政会议纪要,参照上述流程办理。

(四)学院各有关部门授权发布“通知”、“通告”等,以及员工查阅、下载通知、通告等,均点击OA系统“通知通告”栏,参照本条第(一)(二)款规定办理。

第九条 工作请示报告

(一)请示或报告工作,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页面左下框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工作请示报告卡”填写相关内容→部门负责人加盖部门电子印章→提交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→呈报书记或院长批示→标明处理结果→下载运用或存档。

(二)发起人必须与每环节的人员逐一网上交流,本环节人员完成本环节任务后,点击送交发起人,全程均由发起人完成。

第十条党委会议议题征集单

(一)若提交党委会议审议有关议题,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党委会议议题征集单”填写相关内容→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电子印章→提交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→呈报党委办公室指定人员→呈报党委书记批示→下载运用或存档。

(二)呈报党委办公室指定人员之前的流程,由发起人逐项对接处理;之后的流程由党委办公室专人处理。

第十一条出差审批

(一)通过OA系统审批出差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出差审批单”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部门领导签署意见→提交院办(培训需提交人事处)签署意见→提交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→下载备用,作为报销差旅费的凭证之一。

(二)根据学院公务出差管理规定,由副院级领导及其带队的公务出差,根据出差事务由相关职能部门代填出差审批单,直接提交书记或院长审批;书记和院长出差,由院长办公室登记下载。

(三)授权从切块经费中报销差旅费的7个教学系和思政部,OA系统出差审批流程为“发起人填写--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--分管教学副院长签批--发起人下载备用。

(四)如果上述网上审批流程没有完成,按未被批准出差处理,应尽快采用当面请示或电话联系等方式与相关环节人员沟通确定,以免影响差旅费报销。

第十二条外出请假报备

(一)通过OA系统外出请假报备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院管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”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→提交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→提交书记或院长签署意见→下载表格→呈送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
(二)流程的每个环节均由发起人与相关人员一对一交流,发起人全程完成报备事项。

(三)如果上述网上审批流程没有完成,按未办理请假报备手续处理。

(四)党委组织部可通过OA系统“文档中心—表单归档”中查询报备单。

第十三条调课审批

(一)通过OA系统办理调课手续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调课单”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教研室签署意见→提交系部签署意见→送交教学秘书登记→下载使用。

(二)教务处可通过“文档中心—表单归档”中查询调课单。

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

(一)通过OA系统办理请假手续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教职工请假条”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部门领导签署意见→提交院领导签署意见→下载使用。

(二)人事处可通过“文档中心—表单归档”中查询请假条。

第十五条公务租车

(一)通过OA系统办理公务租车审批手续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租车审批表”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电子印章→提交本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→提交学院租车管理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→下载表格送交院长办公室→院长办公室办理租车事项。

(二)租车审批表作为报销租车费用的原始凭证之一。

(三)院长办公室可通过“文档中心—表单归档”中查询租车审批表。

第十六条公务接待申请

(一)通过OA系统办理公务接待申请手续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,点击“公务接待申请单及执行单”填写相关内容→提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→提交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→下载表格送交院长办公室→院长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。

(二)“公务接待申请单及执行单”作为报销公务接待费的原始凭证之一。

(三)院长办公室可通过“文档中心—表单归档”中查询公务接待申请单及执行单。

第十七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

(一)通过OA系统提交部门年度工作计划/总结的具体流程为:发起人登录OA系统“流程表单”中的“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”填写相关内容→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电子公章→在规定时间提交分管院领导审阅签署意见→提交。部门年度工作计划/总结可通过“部门空间—年度总结”中查询。

(二)各部门(单位)可通过“部门空间”发布本部门有关信息。

第十八条工资查询

(一)学院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可通过页面右上角齿轮图标“薪资查看”查询。

(二)学院非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可通过主页左栏“工资查询”查询。

第十九条考勤

学院教职员工考勤,根据学院《教职工电子考勤暂行办法》,在手机端通过应用中心“签到”或点击签到消息提醒在进入工作岗位和离开岗位前进行签到。

第二十条文档管理

所有公文及表单电子文档会自动归档到文档中心,分管部门可通过“文档中心”查阅。

第二十一条会议管理

通过OA系统发布会议通知,由会议发起人提前在OA系统的“会议管理”发布会议通知并附会议资料,与会人员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进行处理,填写回执是否参加会议。

第三章 系统管理

第二十二条院长办公室负责推动OA系统在全院范围内的应用,其主要职责:

(一)协调各部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办公。

(二)负责电子印章和领导签名管理。

(三)负责根据学院情况增加、删除、修改内设机构名称。

(四)制定电子公文与信息流转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制度。

(五)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,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
(六)培训各使用单位及人员。

(七)做好其他相关工作

第二十三条网络电教中心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办公系统运行环境,负责办公系统的日常维护,监督系统用户使用,负责处理该系统使用中的有关技术环节问题(网络技术方面)。

第二十四条学院根据需要分配给相关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。各相关部门应指定一名系统管理人员,负责相应模块的日常管理。

第二十五条学院员工应熟练掌握OA系统的操作方法,在使用OA系统处理办公业务时,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为保证各类电子文件的及时收发,学院院领导、中层干部原则上全天在线,及时阅处公文或办理公务,其他工作人员至少每天上下午各登录一次OA系统,阅处各类信息,处理待办事项。

(二)自觉遵守学院关于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,按照工作权限,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。严格禁止将该系统用于任何非办公目的并发布与办公无关的信息,

(三)使用系统默认密码登录后,点击“个人设置”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及其他相关信息密码。绑定电子邮件可找回密码,也可与院办管理员联系,重置密码。

(四)OA系统服务器端,由学院网络电教中心负责建设维护,客户端由各个用户负责安装维护。

(五)使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处理待办事项的,应指定并授权代办人进行相关操作。

第四章 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理

第二十六条所有涉密信息不得在该系统内发布,也不得存储在与该系统相联结的计算机中。违反保密规定,造成失密泄密的,按《保密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
第二十七条系统出现异常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,应及时向网络电教中心反馈。

第二十八条系统出现故障,导致电子公文与信息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正常交换的,应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,尽快组织网络电教中心等有关单位查明原因,排除故障,并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。

若24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,应及时恢复纸质办公,保障公务活动正常运行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(初审:赵凯;复审:郭润坤;终审:沈冠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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