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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

作者:初审:赵凯;复审:郭润坤;终审:沈冠娟    发布日期:2018-06-01    点击:

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

晋机电院〔2018〕20号

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工作,及时报送信息材料,使学院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工作的整体情况,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对外影响,同时为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和进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信息工作原则

(一)真实性原则。信息工作应当客观地、实事求是地反映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;

(二)针对性原则。信息工作应当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和行政工作中心和重点,有的放矢地进行信息的搜集和报送;

(三)时效性原则。信息工作应当及时反映学院工作中的新情况、新经验、新问题以及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、呼声,保证信息搜集报送及时、高效;

二、信息工作流程

(一)信息的收集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将本部门、本单位产生的各类信息(包括教学信息、科研信息、综合信息、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等),按照信息写作的方法成稿后,经本部门、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院长办公室。

(二)信息加工整理。院长办公室负责将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、校对、审核、筛选、鉴别,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并使之条理化、规范化。

(三)信息报送传递。院长办公室将审核成稿后的信息,用于撰写《信息简讯》《大事记》等,或报送、印发上级有关部门、兄弟院校及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,实现信息交流。

(四)信息贮存反馈。建立信息资料库,对各类信息归档保存,并做好相关信息的落实反馈工作。

三、信息工作基本要求

(一)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,建立信息工作岗位责任制。院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政务信息管理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确定1名领导主管信息工作,并配兼职信息员1名负责本部门、本单位信息的采集、撰写和报送工作。

(二)建立信息报送制度。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学院工作要点,按要求及时报送单位的相关信息。院长办公室将适时编发简报,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。

(三)建立信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学院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议,定期召开各专(兼)职信息员工作座谈会,交流信息工作体会,研讨信息工作方法,明确信息工作任务。

(四)完善信息工作奖励制度。每年评选一批年度先进信息员,同时对学年度信息报送数量多、采用率高的部门,学院进行表彰奖励。

四、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原办法同时废止。

(初审:赵凯;复审:郭润坤;终审:沈冠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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